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设立的行政管理机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信息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陕西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陕西省信息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陕西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实施网络强国和“宽带中国”战略,推动陕西省全光网城市建设,打造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协调陕西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推进陕西省电信普遍服务、民资开放工作,加强信息通信建设市场招标投标管理;监督管理陕西省信息通信建设市场;指导陕西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依法对陕西省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陕西省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市场秩序、设备进网、服务质量、用户权益等监管政策,加强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承担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有关工作,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组织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根据授权负责陕西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组织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监管陕西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组织开展陕西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通信信息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相关工作;监管陕西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陕西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陕西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威胁治理、信息通报工作;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组织开展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陕西省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组织协调陕西省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 五、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