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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续期、注销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1-12-09 14:13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续期、注销的要求

(一)变更要求

1、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变更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2、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公司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续期要求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我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三)注销要求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向我局提出申请。

四、变更许可证的流程

申请变更许可证内容的经营者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dxzhgl.miit.gov.cn/),登录账号进入系统,提交电子文档申请材料,并定期登录系统关注审批反馈信息,查看审批结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省通信管理局在受理许可变更申请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变更许可证内容的材料要求(各项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按照系统填表说明填写。涉及企业需上传扫描件的材料,扫描件必须是彩色图片,图片格式JPG、JPEG、GIF),单个文件大小不要超过5M,按顺序上传。

六、各项变更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变更公司名称

1变更公司名称的申请

2、公司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等

(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1、变更法人申请

2、公司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等

(三)变更经营主体

1、两公司共同确认的申请变更报告;

2、公司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等

(四)增加网站域名

1、增加网站域名的申请

2、公司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等

(五)减少业务种类或服务范围

1、减少经营项目或覆盖范围的申请

2、用户的善后工作情况报告

3、营业执照等

(六)延续经营许可证期期限应提交的材料:

1、继续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

2、公司基本情况表;

3、公司本经营期的工作报告,包括: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及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七)注销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有可行的用户妥善处理方案并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终止经营电信业务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编号、申请终止经营的电信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

2、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4、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用户意见汇总、实施计划等。

七、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材料接收: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政务接待室

接收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5号大门左侧

电话:029-8833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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