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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09:58 来源: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2019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就2019年度通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加评审人员范围:各电信运营企业,通信设计、建设、维护单位,各互联网企业,各有关单位已取得通信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通信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的技能工作与通信工程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且取得与通信工程专业相关的高级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参加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7.取得与通信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证书,分别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

(四)业绩条件

任工程师或高级技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第1条和第2条其中一项;或者具备第3条至第8条其中两项(含)以上(如具备第3条至第8条其中一项的,可以代替公开发表论文1篇),具体如下:

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须有ISSN或CN刊号)上刊登发表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2500字);或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为主要编著者,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须具有ISBN书号);

2.获得省、部级(或相当)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作为前三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

4.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成果验收与鉴定;

5.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并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并具有主管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建造)、并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7.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或相当)专业技术类进步奖、成果奖、创新奖、生产技术奖等。

8.获得省级及以上通信技术类相关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从2015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六)考核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高技能人才申报须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陆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

四、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二)单位审核公示

1、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省属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高级通信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评审公示

我局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我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答辩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必须经过论文答辩,答辩论文可用已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自己近期撰写本专业论文。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者,提交学术论文和任工程师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一式三份);以高技能人才申报者,提交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和任高级技师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一式三份),装入申报材料袋。答辩材料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应注明摘要、3-5个关键词、参考文献、作者姓名、职称、毕业院校、学历、现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联系电话等)。论文标题及内容体现近年来本专业在理论、科技等方面最新发展状况及工作中的改革实践,必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及创新性。

答辩论文须经有关专家初审鉴定、鉴定合格者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通信专业岗位,须在通信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

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等替代。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到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获市级政府(省级部门)表彰,且年度考核合格,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通过双向挂职、对口支援、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选派到基层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在基层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依据。

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省贫困地区建功立业,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

(四)高技能人才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五)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规定执行。

(六)年限计算 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聘任时间均计算到2019年10月31日。

七、网上申报及答辩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13日;

答辩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20日,报送地点为省通信学会(设在省通信管理局526室)。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5号

联系人:彭仙羽     联系电话:029-88333383

联系人:司改霞     联系电话:029-88333373

附件:高级通信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高级通信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

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凡申请晋升高级通信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

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或PDF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

(三)评审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专业论文、论著: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3、任期内科研成果材料;

4、任现职以来的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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