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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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投诉中国移动贵州公司 | ||
| 内容 | 本人正常使用号码,中国移动不分青红皂白随意封停,且中国移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强硬,不予解决方案,对本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且此卡绑定了本人非常多的生活业务,比如银行卡,支付账户等,现在造成本人正常生活费用都难以支付和一些紧急的银行业务难以处理,对于本人的工作也造成了一定的客户流失和订单损失,中国移动这种行为极其恶劣,不负责任,实在是店大欺客!霸王条款,麻烦你们帮忙处理一下,谢谢,真的非常紧急! | ||
| 附件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GZS20231200631 | 提交时间 | 2023-12-19 21:02:11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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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中,请等待处理结果。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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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3-12-21 09:18 |
| 附 件 | |||
| 答复内容 |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手机号码被停机问题,经我局调查,现答复如下: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由于你的手机号码182****5423于2023年12月19日被贵州移动公司监测为涉诈异常电话卡而被暂停电话卡功能,贵州移动公司在停机前已通过短信进行告知提醒。你的号码于2023年12月21日核验通过并复机。 经协调,贵州移动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联系你解释,你表示认可。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8日电话回访你,你认可该处理结果。 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安排,通信行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涉诈电话卡的监测识别,完善“二次实人认证”工作。感谢你对通信行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给予理解和支持。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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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4-01-08 11:31 |
| 附 件 | |||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