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6-02-28 16:03
序号 | 公示事项 | 公 示 内 容 |
1 | 执法主体 |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
3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610000770006425H |
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博 |
5 | 案件内容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未规范使用码号资源,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西安新起航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接入,业务合作期间未对其相应的外呼内容、合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和处置。 |
6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通罚决字〔2026〕1号 |
7 | 处罚理由 |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0〕8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为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提供接入服务前,应当认真核验其营业执照,许可证,码号证书,码号备案信息等材料以及业务方案,并留存记录。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一律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提供商业营销类电话呼出服务。”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二十二条“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代理收费和业务合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的内容、收费、合作行为等进行规范、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发现、监督和处置制度及措施。” |
8 | 处罚依据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9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10 | 处罚结果 | 给予警告、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于2026年2月9日前改正完毕。 |
1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2月2日 |
12 | 处罚决定送达日期 | 2026年2月3日 |
13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