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使用网上申诉,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将本着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5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申诉条件:
1.申诉人是与申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诉人;
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4.已经向被申诉人投诉且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其未在15日内答复。
下列情形不属于受理范围:
1.属于收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二年的;
2.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的;
3.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5.不符合<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规定的申诉条件的;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申诉内容:
1.申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名称、地址;
3.申诉要求、理由、事实根据;
4.申诉日期。
申诉方式: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网站“电信用户申诉”栏目、信函、来访等按要求填写向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电信基础业务经营企业投诉电话:
陕西电信:10000
陕西移动:10086
陕西联通:10010
宽带接入试点企业投诉电话:
广电网络:029-96766
长城宽带:029-95079
天互通信:029-62216222
韵通网络:029-89521567
申诉中心通信地址: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5号
邮编:71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