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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9 10:40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季度陕西省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申诉受理的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我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申诉/咨询14921人次,环比增幅7.8%。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妥善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用户申诉件办结率100%。

从申诉用户归属来看,涉及陕西电信3025人次,环比4.2%;陕西移动6669人次,环比17.3%;陕西联通5227人次,环比0.4%。

用户申诉热点问题的分类统计情况来看,服务类问题占比最大,占申诉总量42.9%;其次是营销和网络类问题,分别占申诉总量13.1%和12.7%;收费类问题占比9.3%;资费类问题占比7.7%;安全类问题占比2.4%,其他类问题占比11.9%。

二、用户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质量类申诉主要表现为:部分用户对办理的业务影响携号转网等限制条件不知情;手机号码被无故停机,对企业提供的停机依据不认可;西安长城宽带公司存在网络故障无法及时修复和退费困难等问题,我局已按照《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妥善处理好用户反映的问题,全力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二)营销宣传类申诉主要表现为:擅自为用户添加营销活动、擅自将到期的营销活动进行延期等问题。

(三)网络质量类申诉主要表现为:部分区域手机网络信号差、宽带网速慢、无资源无法办理宽带新装/移机业务等问题。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1.各电信运营企业在业务宣传推广时,需明确告知业务资费标准、收费构成和试用期等关键信息,用户确认后方可开通,确保用户利益不受侵害,明明白白消费。

2.各电信运营企业应严格落实《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加强服务全流程管控,确保用户真正“携得了、转得快、用得好”。

(二)消费提示

1.建议广大电信用户在办理电信业务时,仔细确认协议条款,特别注意限制条款、违约责任、有效期等内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办理。

2.建议广大电信用户在使用电信服务时,选择经营信誉良好的通信服务企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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