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3﹞554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加评审人员范围:各电信运营企业,通信设计、建设、维护单位,各互联网企业,各有关单位已取得通信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通信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的技能工作与通信工程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且取得与通信工程专业相关的高级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
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
(三)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7.取得与通信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证书,分别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四)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条件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跟踪本专业国内外前沿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能力;熟练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等,实践经验丰富,能独立或参与解决生产建设、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应用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难题。
申报人员在任工程师或高级技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含)以上:
1.个人获得省、部级(或相当)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需提供批复文件和获奖证书)。
2.作为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作为前三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转化应用证明材料)。
3.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成果验收与鉴定。
4.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并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并具有主管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者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6.参与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的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8.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通信技术类相关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本人在野外或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技术岗位连续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生产技术管理实践经验丰富且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10.聘任工程师期间,本人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须有ISBN 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的期刊(有ISSN 或CN刊号)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在省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行业内部刊物上发表4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五)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从2019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六)考核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高技能人才申报须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将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PDF格式)。
(一)信息公布
各电信运营企业、各相关单位转发职称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提交至所属单位审核。
(三)推荐单位审核公示
1.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上传至系统中“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各省属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3.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高级通信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公示
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答辩要求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必须经过论文答辩,答辩论文可用已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自己近期撰写的本专业论文。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者,提交学术论文和任工程师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以高技能人才申报者,提交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和任高级技师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答辩材料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应注明摘要、3-5个关键词、参考文献、作者姓名、职称、毕业院校、学历、现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联系电话等)。论文标题及内容体现近年来本专业在理论、科技等方面最新发展状况及工作中的改革实践,必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及创新性。
(二)答辩论文须经有关专家初审鉴定,鉴定合格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通信工程)相关知识,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在网报系统内上传提交,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答辩材料,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按照规定要求,本年度不办理职称转评系列。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执行。
3.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乡村振兴人才申报时注明参加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基层”高级职称评审等。
(四)高技能人才评审
从事通信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高级工程师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五)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收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年限计算
参评人员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聘任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七)证书办理。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八)其他要求
1.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高级通信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附件1),详细上传要求参照《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操作手册》(查阅途径: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办事服务-职业资格考试-下载专区),确保正确填送参评资料。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参评人员均需填写《个人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2)并盖章,上传至申报系统业绩成果栏内。
3.网上申报及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30日,申报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原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参评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的时限(5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陕西省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联系人:彭仙羽 029-88333383
技术支持:张倩、李浩哲 029-85211087、029-82210159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