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通局信管函〔2023〕255号
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信通院(西安)科技创新中心、省互联网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具体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
(二)各单位优先上报以下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历届“绽放杯”获奖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5G融合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四是革命老区项目;五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可以直接通过各自集团公司申报试点示范项目,不占属地指标。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报送省通信管理局信管处,相关资料同步发至邮箱15339233368@189.cn。
具体申报要求及材料附件可登陆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搜索“2023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下载相关文档。
特此通知。
附件: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蔡惠民 陈郭军 029-8833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