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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西安商网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04-08 16:52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序号

公示事项

公示内容

1

执法主体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西安商网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3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610103MA6UPU5D1G

4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邢震

5

案件内容

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6

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通罚决字〔2025〕1号

7

处罚理由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8

处罚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9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10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124000元,处以620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

11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2日

12

处罚决定送达日期

2025年4月5日

1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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