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西安商网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04-08 16:52
序号 | 公示事项 | 公示内容 |
1 | 执法主体 |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西安商网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3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610103MA6UPU5D1G |
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邢震 |
5 | 案件内容 | 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
6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通罚决字〔2025〕1号 |
7 | 处罚理由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8 | 处罚依据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
9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10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24000元,处以620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 |
1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2日 |
12 | 处罚决定送达日期 | 2025年4月5日 |
13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