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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0 16:40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执法主体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被处罚对象

张宏武

居民身份证

6101**********3656

案件内容

张宏武在2024827日从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4年西延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框架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委员未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存在不应否决而否决的情形

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通罚决字〔2026〕8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核实后将暂停其参加资格审查和评标活动的资格6个月:(三)评标出现重大疏漏或者错误”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暂停参加资格审查和评标活动资格6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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