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4年度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设计、建设、维护、监理单位,各互联网企业,各有关单位已取得通信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4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
(三)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需取得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四)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条件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跟踪本专业国内外前沿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能力;熟练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等,实践经验丰富,能独立或参与解决生产建设、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应用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难题。
申报人员在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及以上:
1.本人获得省、部级(或相当)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需提供批复文件和获奖证书)。
2.作为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作为前三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且已转化应用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3.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成果验收与鉴定。
4.作为前五完成人编制过1项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者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6.参与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的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8.本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通信技术类相关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本人在野外或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技术岗位连续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生产技术管理实践经验丰富且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10.本人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须有ISBN 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正式出版的期刊(有ISSN 或CN刊号)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在省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行业内部刊物上发表4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五)继续教育
按要求完成每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0—2024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六)考核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将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4年9月13日前完成)
各电信运营企业、各相关单位转发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文件,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4年10月8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并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作证材料(所有业绩成果须为任工程师以来获得)。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提交至所属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上报(2024年10月13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通过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申报系统“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
2.各省属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3.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完成审核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公示
我局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答辩要求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必须经过论文答辩,答辩论文可用已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自己近期撰写的本专业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封面备注标题、姓名、职称、现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联系电话;正文注明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论文要体现近年来本专业在理论、科技等方面最新发展状况及工作中的改革实践,必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及创新性。
(二)答辩论文须经有关专家初审鉴定,鉴定合格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在网报系统内上传提交,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按照规定要求,本年度不办理职称转评系列。
(三)高技能人才贯通政策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考核认定职称
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五)评审倾斜政策
1.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执行。
2.乡村振兴人才申报高级职称,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正常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申报时注明“乡村振兴人才”。
3.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辖区)申报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申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评价的职称证书标准“基层”字样,调离基层单位须转评确认职称资格。
上述文件可在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参阅。
(六)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标准,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每人400元。申报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答辩,缴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七)年限计算
参评人员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聘任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8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八)评审结果及证书
评审结果文件发至各有关推荐单位。
评审通过人员《评审审批意见表》打印流程:本人登陆申报系统﹣完成并送审模块﹣评审审批意见表﹣下载打印。
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打印流程:批复文件下发﹣评委会提交数据﹣15个工作日后本人登陆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地区选择﹣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个人服务﹣人才人事﹣证书查询﹣服务事项﹣职称资格证书查询﹣打印电子证书﹣下载或打印证书。
(九)其他要求
1.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高级通信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附件1),详细上传要求参照《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操作手册》(查阅途径: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办事服务-职业资格考试-下载专区),确保正确填送参评资料。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参评人员均需填写《个人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2)并盖公章,上传至申报系统业绩成果栏内。
3.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10月8日,申报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原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参评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的时限(5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材料。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陕西省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联系人:彭仙羽 029-88333383
附件:1.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4.有关词语特定解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